备受关注的南山好来居高空抛物案一审有了判决结果。昨日,原告律师正式从南山区人民法院拿到了判决结果。根据南山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被告好来居的物业管理公司深圳市锦峰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承担30%的责任,赔偿原告钟小雨(化名)父母22万多元。同时,法院一审驳回了钟小雨父母对好来居大厦73户业主所有的诉求。目前,原告钟小雨的父母明确表示要继续上诉。
状告73户业主及物管索赔76万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5月31日17时40分左右,两原告之子钟小雨与同学黄某放学后相约一同回家,在走至南山大道和海德二路交界处的好来居大厦北侧的人行道时,钟小雨被一块从高空坠落的玻璃砸伤头部,后被立即送往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急诊抢救,急诊诊断为“开放性颅脑损伤,呼吸、心跳停止”,后因抢救无效于当日18时14分死亡。
原告钟小雨的父母在起诉书中提到,因高处玻璃坠落受伤的事故发生后,作为好来居物业管理的责任人深圳市锦峰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会同南山公安分局及南山派出所进行了现场勘验,保留了现场的客观情况及相关证据。但截至起诉日,南山派出所、南山公安分局均未向原告给出玻璃是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