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饶洁 通讯员 李秀娟)2008年奥运会即将召开,为实现对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有效保护,福田工商分局将在辖区内对商标标识和奥林匹克标志印制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和非法使用、非法印制奥林匹克标志的行为。这是记者从昨日该分局组织召开的告诫会上获悉的。
据介绍,福田辖区共有商标印制企业600余家,其中相当多的企业印制行为不规范,对有关管理规定认识不够,侵权行为随时可能发生。
据透露,凡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即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或者为商业目的擅自制造奥林匹克标志的工具;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最高5万元的罚款;利用奥林匹克标志进行诈骗等活动,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诈骗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