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在深圳,几乎每家政府医院每年都有巨额的医疗欠款。欠款中除了确实因贫困拿不出钱的患者外,还有一些就是有钱也不给的恶意欠款的患者,这一类患者让医务人员很难接受。医务人员指出,救命之恩,虽然不需要患者“涌泉相报”,但是交清医疗费是起码的责任和义务,对于恶意欠费者,社会应该谴责,并要有一定的制度对他们进行惩罚和约束。
本报记者 余海蓉
通 讯 员 帅菲斐 申永胜
房车都有却欠费,留的地址姓名全是假的
市二医院医疗保障组的孙正中组长向记者讲述了一个他们追欠费的故事:医院创伤外科曾收治了一个摔坏腿的老人。医务人员们精心救治,给老人做了人造骨头置换手术。手术前,医务人员向老人的儿子仔细讲明了手术的各项费用,老人的儿子认可了,并在总费用协议上签了字。
手术很成功,老人术后康复也很好。可就在老人快出院的时候,有一天,老人的儿子没等到医院总的费用统计出来,就匆匆交了几千元,将老人接出了医院,欠下了医院3万多元的医药费。
医务人员根据老人儿子留下的手机号码打过去通知他来缴清费用,可是该手机停机了,然后又根据其留下的住址和姓名到他在宝安的住处去找,结果全是假的。就在大家一筹莫展,不知到哪里去找这个患者时,患者的主治医生突然想起来,患者的儿子有一次在对话中曾提到过他住在罗湖的一个街道,但具体在哪个住宅区就没说。根据这个线索,孙正中组长和医院的几位工作人员到这个街道进行了地毯式查找,逐个住宅区去询问,在几天大海捞针式地查找后,终于在一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处查到了一个业主登记的名字和手机号与老人儿子相符。
然后,工作人员们又像侦察兵一样,在他家楼下等了一整天,直到晚上,终于等到他家的车进入小区,待屋里灯亮后,他们才上去敲门,客气地告诉老人的家属,应该带老人到医院复诊,并请缴清欠款。看到住处被找着了,老人的儿子这才极不情愿地到医院补缴了欠费。
孙正中组长告诉记者,这还算是幸运的,有蛛丝马迹可循能找到患者,更多的恶意欠医疗费的患者,要么找不到住址、手机停机或留下假电话号码,有的接了电话也谎称不认识这个人,让医院也很无奈。
被救了命一声不吭
欠下费用就跑了
有的恶意逃费的患者行为更恶劣。医务人员全力抢救救回了他们的性命,但他们不仅没说句感谢的话,为了逃费,甚至连句留言都没有,一声不吭就跑了。
孙正中组长告诉记者,他们医院曾接诊了一位从龙华转来的车祸伤者。这名姓梁的女伤者,转到医院时左胫骨上段粉碎性骨折,医务人员为她进行了手术。伤者家属交了7500元的押金后,就不愿意再交钱了,认为应该由交通肇事者交钱。没办法,医务人员只有一边救治她,一边干着非自己本职工作的事,帮他们到龙华交警大队查询,可是,肇事者已经逃逸,而且还是一辆被盗车辆,找不到该担责的人。为了帮助这个女伤者,医院又帮她请了律师,替她想办法维权。可就在医务人员处处为这名伤者着想时,女伤者却在伤好后,欠下近两万元的医药费,招呼都没打一声就突然不见了。医务人员根据她留下的电话号码打过去,刚开始手机一直关机,一个月后,手机通了,对方一听说是医院的,就拒不承认认识女伤者,只称是新买的手机号。
布吉人民医院的李有谋医生告诉记者,这种情况在他们医院也经常发生。前不久,他们妇产科收冶了一位宫外孕大出血的患者,这种疾病来势凶险,医务人员全力抢救,将患者从“鬼门关”上救了回来。这位女患者病好了,一天晚上趁医务人员不注意,到洗手间换下病号服就跑了,欠下医院两千多元。还有一位产妇,欠了医院3千多元,借口出去散步就一去不回。医务人员后来通过电话联络上她老公,结果反被他咬一口,他说:“我老婆在你们医院住院,你们要帮我看好,人要是不见了,我找你们要人。”医务人员听了,心里很难受。李医生说:“要是经济真有困难,只要说一声,我们都能理解,医院也会想办法尽量帮助减免。医务人员尽心尽力地医治患者,患者却为了逃费,这样一声不吭就走了,算怎么回事?连对人的起码尊重都没有。”
李有谋医生告诉记者,还有一种刻意欠费的,就是重伤伤者。家属不仅不来交钱,有的甚至将患者扔给医院就不管了。布吉医院病房里现在就住着一个脑部受伤的患者。这是一个承包工地装修的小工头,在施工时摔伤脑部。受伤后他负责装修的工地老板交了两万元后就再也不见人影了。伤者在深圳有一个亲侄女,受伤初期还来照顾他,后来看他成了植物人,也不来了。伤者就这样被扔在医院,为了照顾他,医院还帮他请了护工。现在,伤者已在医院住了4个月了,欠了8万多元。医院想帮伤者申请福利救助,可是申请必须由家属提出,伤者的家属根本联系不上,医院也没办法。
应建立信用体系制约恶意逃费者
医疗欠费给医院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仅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布吉人民医院两家医院,一年的欠费就合计高达七八百万元。虽然是政府医院,可是政府只给医院部分拨款,这就意味着这些欠费必须由医务人员来埋单。
追款的任务对医院来说也是件难事。医务人员对记者说,欠费的多是些急重症病人,为了抢救患者,医院开通了绿色通道,先救死扶伤再说交钱的事,结果就让一些恶意欠费者钻了空子,他们或是留下假名、假身份证、假地址,或是逃费后将电话停机,医务人员没有办法找到他们,而且医院也没人手和精力去大海捞针般地一个个找他们。
对于一些恶意欠费者,有的医院也曾想过采取法律手段,但似乎花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也未见好的效果。孙正中组长告诉记者,他们曾经起诉过一个患者。这位患者是位审计师,到深圳为一家公司做审计,结果在住宿的地方洗澡时发生煤气爆炸,被严重烧伤。被送到市二医院救治病情稳定后,他留下张字条欠下10多万元,就不辞而别了。虽然法院最后判伤者要付医院欠费,可是一方面伤者已出国治疗,找不着人执行,另一方面伤者认为自己来深公干,应该由深圳的公司付款。而深圳的公司则认为是伤者自己使用煤气造成的事故,不属于工伤,不应该由公司付款。医院就这样被“踢皮球”,最后也没追到钱。
上面的情况在许多医院都很常见。这种情形多发生在打架斗殴或交通事故致伤的患者身上。这类由他人致伤和意外受伤的患者,欠费也欠得理直气壮,被害人说医药费用应该由肇事者来支付;可医院要不就找不到肇事者,即使找到,当医院将欠费单拿给患者指定的所谓“肇事者”时,对方则称责任不全在自己,即便有责任也得在责任认定书下来之后再做赔付。这类事故纠纷,牵扯面广,案情复杂,医院在救治伤者生命之后,拿着欠费单左右为难,常常多次催款仍无人签单。
患者有接受医疗服务的权利,同时也有缴纳医疗费用的义务。不少医务人员在采访中向记者表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救急”不等于“救济”,救急的医疗费用只有在循环使用的情况下,才能维持其爱心功能的最大发挥。因此,病人在紧急情况下接受治疗后,及时归还欠款是基本的公民道德要求。对于一些一时无法还钱的欠费患者,也应该树立今后有钱要补交的观念。
医务人员表示,应建立健全保障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