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两男子爬上一列慢行的列车,偷下一个本以为是冰箱的东西,后发现挺像大煤气罐,二人失望地将这个“煤气罐”扔进了铁路涵洞下的水沟里。昨天,这两名归案的男子因为这个“煤气罐”分别被判11年、10年有期徒刑,因为他们所盗窃的竟是价值20余万元的火箭助推器。
20岁的石某还有几天就要举行婚礼了,感到手头颇为紧张。2007年12月26日,他和朋友祝某商量到铁路上窃取铁路运输物资。当晚,二人携作案工具窜至京九铁路山东省曹县段一涵洞内,等候在此通过的列车,伺机作案。到凌晨3时许,二人爬上由此慢行通过的一列货物列车。由祝某持手电筒照明,石某用钳子把车门拧开,看到了一玻璃钢制箱体。当时天黑乎乎的,二人看不清楚,以为是冰箱,就将其掀下列车,然后二人将其滚到铁路涵洞内,打开箱子后却看到是一个“大煤气罐”,二人极为失望,就将“大煤气罐”滚入涵洞旁的水沟内,然后将箱体扔到公路上回家了。然而他们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大煤气罐”竟是一枚火箭助推器,价值人民币20万元。
2008年1月26日凌晨,获取线索的公安人员在石某家中将石、祝二人抓获。
(《山东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