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市普法主管部门树立法制宣传是一项公共服务的观念,努力创设优质公共服务平台,为市民提供优质法制宣传服务。2007年,由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普法办和深圳图书馆联合开办“深圳市公民法律大讲堂”,大讲堂集专业性、公益性和互动性为一体,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民生热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目前已举办20期,成为传播法治精神及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平台,成为深圳重要的法律文化活动,被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深圳市民最满意活动项目”。省司法厅陈伟雄厅长批示“深圳的做法很好,值得总结推广”,何铭清副厅长和时任深圳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李锋也对这一创新举措给予了充分肯定。
大胆更新观念创设普法平台 在贯彻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过程中,我市普法工作部门根据当代政府公共职能要求和公民的法律需求,及时调整工作策略,注重法制宣传教育的公共服务性,注重保障每一个公民都有平等公正接受服务的机会。
市普法办经过调查发现,深圳进入发展的成熟期后,公共服务产品已从最初的提供公共设施、人力资源投资转变为提供文化教育、卫生和福利、社会保障等,公民更加关注接受公共服务的平等性和质量,期望能有一个较高品位的普法平台。鉴于此,市普法办决定选择新落成的深圳图书馆作为新的普法工作平台,该馆位于莲花山畔,日均人流量10000人,节假日达30000人,可以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深圳市司法局党委非常重视“大讲堂”,在党委会议上专题作了研究,局党委书记、局长李英才和政治部主任郭玉、机关党委书记钟惠容等领导先后到“大讲堂”考察,现场解决实际问题。副局长李梅、邹从兵也非常关心、支持大讲堂的工作,深圳图书馆领导也非常重视该项工作。经过友好协调,市普法办和深圳图书馆达成共识,共同举办“深圳市公民法律大讲堂”大型系列讲座,其宗旨是“崇尚法治,追求和谐”,着力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加快与国际化城市接轨的进程。
2007年6月30日,“深圳市公民法律大讲堂”隆重举办开讲仪式暨“深圳市普法高级讲师团”颁证仪式,市政协副主席、市司法局副局长钟晓渝,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罗烈杰,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傅伦博,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叶兴平等领导和专家出席了活动仪式。钟晓渝作《公民与法治》专题讲座。
立足鲜明主题突出三大特点
“深圳市公民法律大讲堂”从创办之初,就立足于一个鲜明的主题,即——崇尚法治、追求和谐,努力提高全体市民的法律素质,加快与国际化城市接轨的步伐。
“深圳市公民法律大讲堂”在面向广大市民传播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中,充分体现出公益性、专业性和互动性的三大特点。
——公益性。“大讲堂”完全免费向公民开放,其教师讲课费用和录像等费用在市普法经费中列支,深圳图书馆免费提供现代化的五楼报告厅作为讲课场所,教师基于公益目的,仅接受少量交通补助,有的教师甚至未领取任何报酬。
——专业性。“大讲堂”依托深圳市普法高级讲师团,该团荟萃了国内的著名法学家、资深律师、法官和行政机关的学者型领导,涵盖了宪法、法理、刑法、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各个法学学科,专业素质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受到市民信赖。
——互动性。“大讲堂”专门设计了互动环节,每次讲座都安排专门时间由听众和主讲嘉宾现场交流,回答听众问题。许多听众都是带着问题而来,其中不乏诉讼的当事人。讲座结束后,主讲嘉宾经常被听众包围,继续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围绕中心工作关注民生热点
“深圳市公民法律大讲堂”正式开讲以来,一直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关注民生热点问题,以典型生动的现实案例,着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今年2月,南山区发生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的要求,市普法办为此特举办“关爱生命 关注安全”的专题讲座,邀请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律师余晓红,就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企业负责人的法律义务、责任,相关法律规定等重点问题做解析。
《物权法》颁布实施后,侵权行为法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由于这是对公民人身、财产权利提供全方位保护的基本法律,公民了解侵权行为法将有助于指导自己的行为,保护自己的权益。为此,大讲堂特邀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佟强就侵权行为法的基本概念、原则等问题,结合生活中的典型案例做了深入浅出的解析。
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引起市民的广泛关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章家寿应邀走进公民法律大讲堂,就企业所得税法施行后,享受优惠税率的深圳企业应如何面对,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将工资薪金项目的扣除额提高到2000元,深圳会否自行制定更高的扣除额,对年所得达到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申报后会否导致重复缴税、多缴税等税收热点问题为市民一一解答。大讲堂还以交通安全、婚姻家庭、证券交易等为题举办多场讲座,等深受市民喜爱。
近年来我国颁布了多部重要法律法规,如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物权法》。“大讲堂”邀请深圳市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尹成刚、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房地产教研室主任唐烈英教授,分别就市民最为关心的城市住宅用地使用年限、期限届满后的续期问题、房地产交易中的风险避免与纠纷解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公共利益与拆迁补偿、物业管理权利及“阳光权”和就农村宅基地房屋交易何时开禁、城镇居民在农村投资时应如何规避法律风险、法院判决宅基地房屋交易无效的制度性原因等热点问题作演讲。针对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分别邀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隆仕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郑尚元、深圳市律师协会劳动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鲁楷就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违约金的设置、劳动合同的解除情形等焦点问题举办系列讲座。
随着我市司法行政业务的发展,公证、调解、法律援助等政府服务职能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为加强司法行政业务的宣传,“大讲堂”特邀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陈金全就有关调解制度的历史渊源及在当今社会的价值体现等问题,作“调解是推动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的专题讲座。次外,围绕公证法专题,邀请市公证处督导室副主任李金祥为市民详细解析了公证是现代生活必备的一项法律技巧等问题。讲座加深了市民对司法行政业务的了解和认识,扩大了司法行政业务的影响。
精心策划组织确保有序运作
对讲座的举办,主办单位高度重视。市司法局、市普法办、深圳图书馆三个部门通力配合,组织有力,确保整个活动运作有序。
为让市民了解讲座信息,市普法办通过制作张贴宣传海报、发放讲座提纲、现场放映PPT大屏幕和在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深圳晚报、晶报以及深圳市司法局网站、深圳新闻网等媒体发布动态消息的方式积极宣传,同时借助深圳图书馆的短信平台向10万名读者发布预告短信。
大讲堂设在深圳图书馆五楼的多功能报告厅,设施齐全、功能完善、可容纳400余人,为市民提供了一个高层次、高品位的法制教育场所。
为满足大讲堂的工作需要,市司法局专门购置了一批现代化的摄影摄像器材,对于重要讲座,还请专业机构进行全程录像,并刻录成DVD,发放给相关单位及工厂、社区,同时,在市司法局网站和深圳图书馆网站发布讲座内容和视频,供更多市民分享。以此作为大讲堂的延伸,加强宣传力度,扩大讲堂的影响力和普及面。
为保证“大讲堂”的讲课效果,“大讲堂”都选择在双休日进行。市普法办工作人员轮流加班,在没有任何加班费的情况下,每个人都积极、主动、热情地坚守岗位,从不埋怨,一年多来从未间断。深圳图书馆也专门指定推广活动部负责协调讲堂的具体工作。
“市民最满意”文化活动
大讲堂自开办以来,深受深圳市民的喜爱,讲座现场常常座无虚席。许多市民有备而来,他们有的带着相关书籍前来请教,有的带着相关法律问题前来咨询。很多人一边专心听讲座,一边认真做笔记,并在讲座结束后就自己身边发生的法律问题积极提问。深圳是多台风、多雨天气,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唐烈英和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章家寿讲座当天,都是狂风暴雨,但恶劣的天气并没有阻挡市民参与法律大讲堂的热情,仍有200多名市民冒雨前来。越来越多市民的踊跃参与已使法律大讲堂成为深圳市的一项重要文化活动。在4月份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主办的第五届深圳关爱行动评选活动中,“深圳市公民法律大讲堂”等80个候选项目通过市民短信、网络投票等方式评选“市民最满意活动项目”,在网络投票中,“深圳市公民法律大讲堂”在所有参选项目中得票最多,成为当之无愧的“市民最满意”文化活动。
当前,深圳正在努力追赶世界先进城市,建设社会主义示范城市,对公民的法律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后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将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关注民生,以人为本,进一步增强大讲堂的专业性和趣味性;创新方式,加强与各行业职能部门的合作,适时组织检察官和律师对抗赛,举办依法行政等专题讲座。继续立足于公益性、开放性和互动性,努力提升大讲堂的公共服务质量,着力构建大讲堂这一普法平台的长效机制,力争将“深圳市公民法律大讲堂”办成有广泛影响力的法治讲座,打造成为深圳法制宣传教育的品牌,为构建国际化创新型城市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相关链接】
《深圳市公民法律大讲堂》讲座内容一览
——市政协副主席、市普法办主任、市司法局副局长钟晓渝:《公民与法治》
——深圳市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尹成刚:《物权法、平等保护私有财产》
——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部经理、国际金融法学博士邱永红:《理性投资,防范法律风险》
——深圳市律师协会医疗与交通事故专业法律委员会主任范秀玲:《守法驾车,生命安全》
——深圳市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童新:《购房一定要实地考察,审查房产资质》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房地产教研室主任唐烈英:《法律一定要适应社会前进的步伐》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隆仕明:《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伞》
——深圳市公安交警局法制科副科长夏旭昆:《关爱生命,安全出行》
——市政协副主席、市普法办主任、市司法局副局长钟晓渝:《宪法与社会进步》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所长郑尚元:《劳动合同法,和谐劳动关系的保障》
——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陈金全:《中国传统司法的智慧——调解机制在化解民众诉求中的价值评判》
——深圳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鲁楷:《劳动合同法:建设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刘芳:《中国婚姻法律制度与婚姻家庭关系现状》
——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律师余晓红:《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安全生产法律专题讲座》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佟强:《侵权损害民事责任》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民商法学院副教授韦忠语:《证券市场热点问题法律评析》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章家寿:《公民、企业与税收法律专题》
——深圳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陈宏辉:《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法律保护》
——深圳大学讲师、法学博士王茂祺:《生活中的合同法》
——市公证处督导室副主任李金祥:《公证是现代生活必备的一项法律技巧》
评价
深圳图书馆馆长吴晞:
一个重要的普法教育平台
“公民法律大讲堂”作为“深图讲座”一个重要品牌,其依托深圳市司法局、普法办的法律专业及专家资源优势,秉承公共图书馆知识传播、信息沟通、社会教育的重要使命,为深圳建设公民社会和国际一流城市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知识传播与法制教育环境。
首先,“公民法律大讲堂”做到第一时间向广大市民传播最新、最热、最权威的法律知识解读,从物权法到劳动法,从安全生产法到证券交易法……“公民法律大讲堂”准确把握当前法律热点,向市民传播最急需、最迫切的法律知识和信息。其次,“公民法律大讲堂”是一个重要的普法教育平台。建设公民社会和国际一流城市需要具有法律思维和法制意识的公民。“公民法律大讲堂”则为深圳市民提供了一个可以全面提升个人法律素养的免费课堂。讲座中,专家学者通过援引法律案例,向广大市民解读法律条款,阐释法理精神;以立足解决现实问题的精神,提升公民法律素养,培养公民法制观念。与此同时,“公民法律大讲堂”已成为深圳图书馆法律专题资源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深圳图书馆现有法律书籍及数据库资源的重要补充。深圳图书馆目前正在制作“公民法律大讲堂”的视频资料光盘数据库,旨在通过互联网扩大“公民法律大讲堂”的受众面和影响力。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广大市民即可通过网络观看“公民法律大讲堂”的每一期讲座。
打造深圳法制文化品牌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佟强:
打造深圳法制文化品牌
深圳市举办“公民法律大讲堂”可以说是政府为广大民众所做的一件意义深远的好事、实事,我作为讲座嘉宾中的一员深感荣幸。在我看来,持续性的普法教育至少有三大好处:第一,法律作为行为规范具有强烈的指导意义,其要求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应遵守。然而,如果人们对法律的尊重都是以触犯法律并受到制裁为代价的话,则社会成本不免过高,通过必要的法制教育,则可以使公民提高法律意识,从而自觉遵守法律。第二,在我国,传统上人们的主要法律知识大多是通过道德规范的学习途径获得,如父母教育子女不要偷窃、不能杀人放火等等,因为这些虽然是法律规范,同时也是道德规范,而对于那些专属性的法律规范的掌握,则无从获得,例如危害金融秩序罪、合同担保、相邻关系、无过错责任等等,普法教育可以帮助公民建立起自己合理的法律知识结构,从而保证自己行为的合法性。第三,法律意识的培养是重要的,法律情感的培养也同样重要,法制社会的标准之一是该社会中的主流人群必须具有良好的法律责任感,在任何必要的时候,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或他人的合法利益,通过普法教育,是全社会形成“为权利而斗争”的良好氛围意义明显。鉴于此,我衷心希望该大讲堂能围绕着对公民的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法律情感的综合培养而不断深化,真正成为法制文化的一个品牌。
深圳市律师协会劳动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鲁楷:
化繁为简惠及广大市民
法律是现代生活不可分割的部分,于衣食住行中无处不在,每个人都需要法律知识,但不是每个人都有能力和条件仔细阅读法律条文,公民法律大讲堂将纷繁复杂的法律条文提炼成简练生动的生活经验,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一个汲取法律知识的平台,值得充分肯定。
深圳特区报记者吴涛:
加大宣传让大讲堂深入人心
“深圳市公民法律大讲堂”从创办之初就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开讲一年多来,邀请各法学领域的专家学者普及市民广泛关注的民生热点法律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已日益成为深圳普法宣传工作中一块闪亮的品牌。作为媒体记者,我们应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这一法制宣传品牌深入广大市民群众心中,在全社会广泛弘扬、传播法治精神。
市民覃先生:
大讲堂办得好
我专程赶来是因为同事曾多次推荐,大讲堂把市民的空闲时间利用起来,提高市民对法律的认识,有助弥补知识欠缺,是很好的充电机会。由于收获良多,基本上每期讲座都参加。
本报记者 吴涛
通 讯 员 姜苹 晓马 杨涌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