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慧琼)昨天,市城管局主管市政的副局长宋建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市政设施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市城管局已制定了《关于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城市化过渡期后社区市政设施移交接收管理维护的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这一《方案》目前已经市政府同意。市城管局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作用,协助各区和有关单位尽快认真组织实施。
制定制度规范加强组织领导
宋建春表示,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的意见》、市政府《关于加强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市政设施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市城管局出台的这一《方案》,主要是对现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城市化三年过渡期后社区市政设施(原各村委会建设和管理维护的市政公共设施)的移交、接收、管理、维护等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
根据《方案》,为确保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城市化三年过渡期后社区市政设施的移交、接收、管理、维护工作顺利进行,宝安区、龙岗区政府和光明新区管委会要分别成立社区市政设施移交接收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本区社区市政设施移交、接收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城管局(建管办)主要领导任主任,办公室负责市政设施移交接管的指导工作,协调处理设施移交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站成立社区市政设施移交接收工作组,负责辖区内社区市政设施移交接管的具体工作。
社区市政设施向四部门移交
宋建春表示,此次各股份合作公司移交的社区市政设施,是指由原各村委会建设和管理维护的市政公共设施,具体包括市政道路(包括依附于道路上的路灯、排水、绿化、道路标线、交通标识牌、交通护栏、防爬网、防撞墙)、桥梁、市政公园、社区公园、市政广场、垃圾中转站等设施。另外,对于原村委会经批准的非农建设用地范围内和村民居住区内的道路,如已经承担市政道路功能,或部分承担市政道路功能的小区道路和道路附属设施,可通过与接收单位签订移交协议的方式一并移交。
具体移交范围和对象包括:市政道路(包括附属于道路上的路灯、绿化)、桥梁、市政公园、社区公园、市政广场、垃圾中转站等设施,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移交;市政道路上的道路标线、交通标识牌、交通护栏、防爬网、防撞墙等静态交通设施和交通信号灯、显示器、电子眼等动态交通指挥监控设施,向交警部门移交;公交候车亭、站牌、出租车候客点等设施,向交通部门移交;排水设施向水务部门移交。
交接分三步进行10月底前完成
根据《方案》,社区市政设施的移交、接收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由宝安区、龙岗区政府和光明新区管委会负责,区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具体落实。
第一阶段为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具体由各区统筹安排经费,委托相关专业公司对各自区域内原各村委会建设和管理维护的市政设施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包括各类设施的数量、面积、状况等,分类登记造册,列出拟移交设施清单,2008年8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为现场抽查、核对数据。具体由各区组织人员对专业公司调查摸底辖区内拟移交的市政设施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对数据资料进行检查审核。一是检查所提供的市政设施数据是否准确、齐全;二是检查是否符合移交接收的范围要求,2008年9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为移交接收、办理手续。具体由区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对各股份合作公司移交的市政设施按现状分别进行接收,签订移交协议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于2008年10月底前完成。
社区市政设施在未正式办理移交、接收前,仍由原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并承担相关费用。
区、街道职责分工明确
《方案》明确,社区市政设施移交、接管工作完成后,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的城管部门的机构设置和隶属关系暂维持不变,根据实际需要,城管部门应适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城管部门具体职责分工为区、街道两级管理。其中,区级管理由区城管部门负责全区范围内除市管的市政设施以外的其他市政主干道(含依附于道路的桥梁、路灯、行道树、绿地等)、市政公园、垃圾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街道管理由街道城管机构负责辖区范围内的次干道、支路(含依附于道路的桥梁、路灯、行道树、绿地等)、社区公园、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垃圾中转站等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其他凡不属市、区管理的市政设施按属地管理原则由街道管理。
谁管理谁负责维护费用
《方案》对社区市政设施移交接收管理维护经费也作出明确规定。
在社区市政设施维护经费方面,市政设施的维修养护实行谁管理谁维护并负责相关费用原则。此次移交的市政设施的管理和维修养护所需经费由区政府负担,各相关部门及街道办应根据管辖市政设施的总量,依据建设部《全国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估算指标》1994,参照特区内市政维修工程综合单价,编制及申报年度市政设施维修养护经费预算。各区按要求核拨并做好监管工作。
在社区市政设施改造经费方面,由于社区市政设施原设计标准低、基础较差,且设施不配套,部分路面破损较严重,普遍存在有路无灯、有灯不亮和黄土裸露等问题。因此,宝安区、龙岗区政府和光明新区管委会要将社区市政设施改造纳入综合整治计划,加大对社区市政设施改造经费的投入,分期、分批对社区市政设施进行综合整治,不断提升社区市政设施的整体水平。市财政部门将根据宝安、龙岗两区财政状况,特别要考虑光明新区税收来源构成等因素,适度加大对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市政设施更新改造的转移支付支持力度。具体由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专业管理部门确保运行维护
《方案》还对移交后的这些市政设施后续管理提出了措施,明确社区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为区各专业管理部门。各有关部门要制定辖区市政设施检查、考核标准,对市政设施管理和维护实施指导、检查、监督、考核;定期抽查市政设施维修质量,确保市政设施安全运行。
同时,区、街道市政设施维护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和质量标准,进行市政设施的日常维修和养护工作,切实做到制度落实、责任到位、维修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