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余海蓉 通讯员 黎颖强 董兰芝)2004年12月,深圳市率先在全国提出到2008年全市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经过几年的全力推进,目前,我市各项任务指标均达到或超过了国家“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标准。10月7日至10日,国家评审验收组来深进行评审验收,除了听取深圳的汇报、考评各项指标外,还将实地进行考察,并随机抽取残疾人进行访问。深圳也是全国首个接受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验收的城市。
2002年8月,国家明确提出:2015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广东省提出实现这个目标在2012年,比国家要求提前3年。2003年12月,深圳市根据实际情况,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率先在全国提出到2008年全市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项民生保障的工程,将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并将其列入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考核内容,层层抓落实,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支持、资源共享、和谐共建的良好局面。
在“人人享有康复”目标的实现上,我市打破常规,开拓实施残疾康复普惠化、个性化、专业化、社会化、信息化“五化”新理念,在服务对象、服务年龄、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等四个方面实现康复服务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有康复需求的39497名残疾人100%建立了康复服务档案,对照国家“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体系的要求,我市各项任务指标均达到或超过了国家的标准,实现了康复服务全覆盖,实现了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