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邱刚 周国和)龙岗区普法工作始终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坚持“普法宣传先行、促进协调发展”的工作思路,深入各项重点工作第一线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活动,在服务政府中心工作过程中全面强化普法工作实效。
随着龙岗区各级党政班子对普法宣传和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处理有关问题成为各级领导的普遍共识和决策首选。2006年以来,区级政府采购全部依法实施公开招标,两年累计节约资金3.73亿元。两年来,全区已建立30个依法治区工作联系(示范)点。区司法局组织专业律师成立“政府中心工作律师服务团”,广泛参与决策咨询,为片区整体开发、东部地区生态补偿、垃圾处理场建设等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意见,积极参与领导接访以及重大群体性事件处置。此外,全区各街道、各部门在订立合同、信访诉讼过程中也更加重视法律顾问的作用,为推动全区依法治理提供了坚实基础和有力保障。2007年,区司法局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国土房产分局被评为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先进集体。
两年来,区普法办先后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公交改革、交通安全以及打击非法营运、非法传销等专题宣传。2007年11月,在地铁3号线建设和205国道深圳段改造拆迁工作攻坚期间,区普法办组织专题法制文艺晚会深入各街道巡演,以小品、快板等形式宣传依法拆迁、依法信访等法律知识,促进了拆迁工作的有序开展。为配合区安全生产和处理突发事件工作,区普法办与区应急指挥中心联合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组织开展应对法律知识有奖问答知识竞赛活动,提高各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应变处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