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余海蓉 通讯员 深卫信) 日前,市卫计委等单位联合印发了《深圳市全面推进家庭医生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依托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提升对市民的综合性医疗健康服务水平,为自愿签约的居民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个性化医疗健康服务。
今年,深圳将全面推进家庭医生服务。到2017年,深圳户籍人口的家庭医生服务签约率达到50%以上,老年人以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70%,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50%;到2020年,常住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50%,其中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80%;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60%。
《实施方案》鼓励各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独立或与各级各类医院协作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鼓励退休临床医师参与家庭医生服务。
在家庭医生服务签约管理机制上,以自愿为原则,居民与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订合约,明确服务的内容、方式、收费、期限、医疗责任等双方的权利义务。每个居民同期只能选择与1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约。签约周期原则上为1年。每个服务团队的签约人数控制在2000人以内,其中重点人群要占50%以上。
根据《实施方案》,与家庭医生签约居民可享受优先预约和接诊、免费健康促进、“长处方”管理等一系列服务优惠措施。
《实施方案》规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筹资主要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付费等渠道解决。
家庭医生服务中的基本医疗服务费用,按照本市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发生的基本医疗和个性化服务项目中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承担或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自费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用则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负担,根据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提供的服务项目,以及标准化工作量据实核算。
《实施方案》提出,将在今年6月前,建成与社区健康服务管理系统相衔接的家庭医生服务APP系统,为签约居民与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在线沟通信息、支付医疗卫生服务费用提供服务平台,方便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及时跟踪掌握签约居民健康状况,提高健康管理能力和服务效率,并通过此平台对家庭医生服务团队进行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