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商事主体报送2015年度报告的公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提交2015年度报告的公告
(详见A4版)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网址:www.szmqs.gov.cn)或“深圳信用网”(网址:www.szcredit.com.cn)登录商事主体年报系统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可通过手机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年报系统报送年度报告。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简称“代表机构”)应当于2016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网址:www.szmqs.gov.cn)或“深圳信用网”(网址: www.szcredit.com.cn)登录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系统提交年度报告。代表机构须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并在网上填报审计报告信息;其审计报告须由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上传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请代表机构尽早做好审计及审计报告备案工作,逾期未提交年度报告将受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