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特区报记者 谢馥蔓
“在每个犯罪现场,除了物证,每个罪犯心理轨迹也会呈现出来。如果你能捕捉到这些心理痕迹,破案就成功了一半!”现任深圳宝安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何斌,自1994年从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毕业加入深圳宝安警队后,在刑侦的岗位上一干就是22年。
初见何斌,看到他双眼通红,一问果然是刑警长期熬夜的通病。从警22年,从第一次在案发现场见到尸体时满腹疑问,到命案现场高强度工作,他一步步成长成熟。他告诉记者:“人一辈子能干好一件事就特别了不起。而当好刑警是我这辈子最想做的事情。”
将知识融会贯通到实践当中
在何斌案头,《犯罪心理研究》、《我的刑事侦察观》等书籍放在伸手可及之处。何斌告诉记者平时自己经常会翻翻这些书,看看理论再结合自己破案实际琢磨下罪犯心理。
“有的罪犯一紧张就会喝水,有的抽烟,有的甚至撒尿。无论是有预谋有策划的犯罪还是临时起意,每个作案现场或多或少都会留下罪犯心理痕迹,这些不是能够刻意掩饰掉的。破案时,需要通过还原罪犯心理来模拟出整个案发过程。”何斌对记者说。而掌握罪犯这些心理痕迹,除了要不断积累办案经验,平时理论研究也必不可少。
何斌回忆起自己参加工作后第一次接触命案:那是1994年7月,刚参加工作不久,跟着师傅到牛湖一个小作坊现场勘察双命案。当赶到时,派出所同事已经将嫌疑人控制住。法医现场对两个尸体进行解剖。那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接触命案现场,第一次看到尸体。没有紧张慌张,也没有学校老师说的要帮助法医背尸体。但是当时非常不解,不明白罪犯为什么杀人,杀人后又为什么会把尸体埋在菜地里,同事是怎么发现尸体的,又怎么能在那么短时间内控制住罪犯。带着一肚子疑问,何斌跟在师傅的后面,一步步看着老同志是怎么走访街坊,怎么调查案情,怎么讯问嫌疑人。“这些都不是光靠课本就能解决的,一开始还真不知道怎么去走访街坊,怎么去调查案情。这些都要一点点去积累经验。一点点将书本上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
坚持不懈追查真相
何斌告诉记者:“干刑警的,是脏活苦活累活,经常到命案现场。经常见到非常血腥的场面,还有尸体发臭多天的,现场蹦到身上衣服的气味特别难闻,有时几天都消不去那个臭味。但是,刑警的使命就是破案,就是要还被害人以及被害人家属真相和公道。”也正是这份使命,这份情怀,让何斌一直专注在刑侦工作上。因工作拼命,何斌多次被评为“广东省优秀人民警察”,2008年被评为宝安区“劳动模范”,2012年被评为广东省“劳动模范”。
何斌告诉记者,破案就要铆足一股劲,坚持不懈追查下去。2008年,在福龙路高架桥下发现一辆私家车后备厢里有一具女尸。死者身份、犯罪嫌疑人身份很快就确认了。但是罪犯是个货车司机,社会关系复杂,阅历丰富,一下子就出逃了。何斌跟同事一路从深圳追到安徽、湖北、浙江、陕西,最后追到了新疆,最终将罪犯抓捕归案。
“案子就是在一次次地不断回放、推断罪犯心理以及综合分析他的社会关系中慢慢侦破的。干刑警就像放风筝,始终要把风筝线拽在手里,随时准备收网。”何斌说。
不仅要破案 更要普法
当刑警的,在誓将罪犯绳之以法的同时,也常常感叹普法重要性。
2002年底,宝安发生了多起拉车抢劫案。有的市民在路上走着走着,就突然被拉上面包车,随后被抢劫。当时,社会恐慌情绪严重。市里专门成立了专案组对拉车抢劫进行打击。原来,这是一群湖北飞车党,后演变成拉车团伙。
经过警方打击,拉车团伙成员基本落网,但是二号人物邓某却逃到老家湖北。何斌跟专案组同事一路追踪,从深圳到湖北再到河南,最后在河南将邓某抓获。在从河南把邓某押解回深圳的高速路上,邓某突然情绪失控,失声痛哭。何斌一问才知道邓某的父亲母亲每天都守在警车可能经过的高速路边,想再见儿子一面。邓某看到了高速路旁的爸妈,瞬间就失控了。
邓某告诉何斌,自己胃部动脉穿孔,为了给自己治病,家里卖掉了房子给他治病,并因此欠了一屁股债。病好后,邓某便铤而走险,开始抢劫,想挣“快钱”,让家人早点过上好日子。何斌告诉邓某,每个人都有家庭,被害人也有家人,而他的行为不仅给被害人也给被害人家庭造成了很大心理阴影。
邓某哭着对何斌说后悔太晚认识像他一样的警察,他愿意配合公安机关,好好改造。最后,邓某被判处死刑。执行前,邓某给何斌写了一封信,说何斌的话给他很大触动,那些道理他都弄懂了,可是已经没有机会去弥补了。死后想捐献自己的眼角膜,希望何斌帮自己联系,同时麻烦何斌帮忙安置下自己的妻子和年幼的女儿。
何斌提到了这段,眼眶泛红。他告诉记者:“这封信,我到现在都保留着。因为不懂法,葬送了一个美好的家庭多可惜啊!作为警察,破案是天职,严厉打击犯罪也是分内之事。但是更重要的是普法,防控犯罪。”